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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商标侵权怎么办

其他 2023-06-10 11: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不知情况 侵犯商标权 的办法: 当事人可以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其以合法途径 取得商标权 ,如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可以不 承担赔偿责任 。 按规定, 商标注册人 或者 利害关系人 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 注册商标专用权 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依法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和财产保全的措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四条 注册商标专用权人请求赔偿,被控侵权人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未使用注册商标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提供此前三年内实际使用该注册商标的证据。
    注册商标专用权人不能证明此前三年内实际使用过该注册商标,也不能证明因侵权行为受到其他损失的,被控侵权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 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商标侵权,应立即停止侵权行为,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协商和解。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商标法》第六十四条
    注册商标专用权人请求赔偿,被控侵权人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未使用注册商标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提供此前三年内实际使用该注册商标的证据。
    注册商标专用权人不能证明此前三年内实际使用过该注册商标,也不能证明因侵权行为受到其他损失的,被控侵权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 在不知情况侵犯商标权的,应当停止侵权行为,即使原本不知情,也不能消除侵权事实的存在,不能免除自身的侵权责任。可以通过证明不知是侵权商品,并提供合法来源的方式,来降低自己的侵权责任。
    根据《商标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注册商标专用权人请求赔偿,被控侵权人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未使用注册商标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提供此前三年内实际使用该注册商标的证据。
    注册商标专用权人不能证明此前三年内实际使用过该注册商标,也不能证明因侵权行为受到其他损失的,被控侵权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商标法》第六十四条
    注册商标专用权人请求赔偿,被控侵权人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未使用注册商标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提供此前三年内实际使用该注册商标的证据。
    注册商标专用权人不能证明此前三年内实际使用过该注册商标,也不能证明因侵权行为受到其他损失的,被控侵权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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