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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报销重叠,请问如何报销出院和入院日期重叠

社会保险 2023-06-10 11: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可以报销。医疗保险报销的节点是出院后或转院后,出院又住院的,可以等第二次出院后再报销即可。住院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在起付线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甲类药品及普通诊疗费用在职职工统筹基金支付85%,退休人员统筹基金支付90%。
  • 法律分析:一般而言,报销时间的期限为一年,一旦过了一年的这个期限,再去指定地点去报销,则是没法实现的,所以只要是出院以后的一年时间内去报销,都是可以的,一旦过了这个期限就要续保。在报销标准中,一级医院不需交纳起付标准费用,二级医院起付标准300元,三级医院起付标准500元。
    城乡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住院治疗两次以上的,从第二次住院治疗起,不再收取起付标准费用。转院或者二次以上住院的,按照规定的转入或再次入住医院的起付标准补足差额。有关慢性病医保时效的相关规定,一般情况下我们报销的时间期限是一年,如果过了这个时间期限,可能就要到指定的地点去报销不过这很难实现。
    一般出院以后一年内都可以报销,一旦要是过了这个期限可能就要续保了,报销也相对比较难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 法律分析:重新对准后再报。社会医疗保险报销是在出院或者转院之后报销。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结算程序:定点医疗机构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出院患者的费用结算单、住院结算单及有关资料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作为每月预拨及年终决算的依据;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每月预拨上月的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统筹费用;经认定患有特殊疾病的参保人员应到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医药费用直接记帐,即时结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第八十二条 基本医疗服务费用主要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个人支付。国家依法多渠道筹集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逐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可持续筹资和保障水平调整机制。
    公民有依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权利和义务。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城乡居民按照规定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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