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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的驾照暂扣六个月,还有几天就到期了。还没学会。如何处理

其他 2023-06-10 16: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驾照暂扣六个月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期限从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计算;处罚决定生效前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扣留一日折抵暂扣期限一日。暂扣期限届满后则解除驾照暂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期限从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计算;处罚决定生效前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扣留一日折抵暂扣期限一日。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后重新申请领取机动车驾驶证的期限,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管理规定办理。
  • 驾驶证暂扣六个月不能提前拿出来,暂扣状态半年期满方可解除。暂扣驾驶证的期限从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计算,处罚决定生效前先予扣留的,扣留一日折抵暂扣期限一日。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除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以下简称记分)制度,记分周期为12个月。
    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该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规定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并接受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应当给予记分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及其分值,由国务院公安部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危害程度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提供记分查询方式供机动车驾驶人查询。
  • 驾照暂扣六个月后,其并不会自动解除暂扣状态,需要驾驶人在指定期限内将违章办理并缴清罚款,到车管所登记并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和文明驾驶课程以及考试,考试通过后参加科目一考试,科目一考试及格以后,凭及格通知书领取驾驶证。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三条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期限从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计算;处罚决定生效前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扣留1日折抵暂扣期限1日。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后重新申请领取机动车驾驶证的期限,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管理规定办理。《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八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
    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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