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未经他人允许拍摄他们的背影作为校园展览作品是否侵犯了他们的肖像权?

肖像权 2023-06-10 17: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拍背影一般不会侵犯肖像权,在摄影活动中,只要有下列情形之一,即可被视为侵害他人肖像权。
    在没有阻却违法事由情况下,未经肖像权人的同意使用其肖像的行为。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而使用其肖像的行为,也称为不当使用他人肖像。
    我国民法有关肖像的法律规定基本上是针对肖像的“不当使用”而规定的。这种不当使用区分为:“以营利为目的”和“非以营利为目的”的非法使用。我们不能认为只要不以营利为目的,或者虽经肖像权人同意,就可以非营利地任意使用公民的肖像,这种理解是片面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零七条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一百三十九条对这种侵权行为限制在以营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做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范围。
    第一百二十条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受到伤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要求赔偿损失。
  • 拍摄别人的背影,一般不会侵犯肖像权。因为没有照片没有表现他人的面部特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 法律分析:不管照片是不是用作商业用途,只要未经过当事人允许,在公共场合拍摄他人,并将拍摄的照片、视频等影像资料公开传播,就已经侵犯了他人肖像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八条 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东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