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没有配偶意外死亡,有一个女儿和母亲,女儿和母亲如何分配遗产?

遗产继承 2023-06-10 22: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有约定的按约定:若没有约定,则在遇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财产的一半为配偶所有,剩余的财产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有造嘱的,按遇嘱分配;没有法嘱的,按法定继承进行分配。
    法定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父母、子女同-顺序继承人继承遇产的份额. -般应当均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顺字: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 如果丧偶财产这样分配:分配财产时首先分割出一半夫妻共同财产作为健在配偶的个人财产。剩余的财产作为遗产由健在配偶、孩子、死者的父母共同继承,但是死者在生前立有遗嘱将财产指定给他人继承的除外,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夫妻一方突然死亡另一方无权继承所有财产,有遗嘱的除外。我国法律规定,父母、子女和配偶是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同一顺序继承人获得的遗产份额一般应当均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六条
    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宁德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