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医疗期满,病未痊愈,单位要求上班,不许休病假,否则按旷工处理,这合理吗?谢谢!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6-11 07: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员工一直请病假,如果其规定的医疗期届满或者超过单位规定的病假时间的,用人单位可以通知其及时来上班;如果员工一直不上班的,则用人单位可以依法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或者在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请病假不批算旷工,单位做法一般是对的。若劳动者没有按照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的流程和不符合请病假条件的,用人单位有权不批准病假。当未批准病假劳动者也没有上班的,是符合旷工的定义的。
    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第四条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第三十二条



    未经医师(士)亲自诊查病人,医疗机构不得出具疾病诊断书、健康证明书或者死亡证明文件;未经医师(士)、助产人员亲自接产,医疗机构不得出具出生证明书或者死产报告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 生病请假公司不批不上班算旷工这样做一般是不合法的。若劳动者根据公司规章制度,符合请病假的条件的,用人单位应当批准,并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四条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
    未经医师(士)亲自诊查病人,医疗机构不得出具疾病诊断书、健康证明书或者死亡证明文件;未经医师(士)、助产人员亲自接产,医疗机构不得出具出生证明书或者死产报告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