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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法律是否有规定的探望孩子的时间

子女抚养 2023-06-11 10: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后小孩探视时间的规定:孩子的探视时间是由孩子的父母二人根据实际情况以及孩子的自身意愿决定的,父母之间首先可以协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如果法院认为探视权人长时间与孩子见面对孩子不利的,则依法可以减少探望时间,反之,可以延长探望时间。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六十八条
    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 离婚后探望子女的时间:法律暂无明确规定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时间,实践中,需要双方协商确定,也可以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探望权的行使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协商的内容可作为协议离婚的一部分内容,子女对行使探望权有选择能力的应听取子女的意见,法院有权对协商内容加以审查。
    对人民法院已经作出的未涉及子女探望权的生效判决,当事人可以依法另行单独起诉,人民法院也应受理。

    法律依据: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离婚后小孩的探视时间有以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时间长短一般由当事人自行协商确认,若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法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六十八条
    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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