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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下盖楼应该给后邻居留多少米采光区?

业主维权 2023-06-11 11: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邻居建房子采光按规定比例留取。按建筑规范,相临房屋的采光间距一般应以相临房屋较低的房屋一方高度的
    0.8至
    1.2倍计算。如你的房屋高度为10米,而相临的房屋为15米,则基本间距应在8至12米;如相临房屋为8米,则基本间距应在
    6.4至
    9.6米之间。
  • 法律分析:采光权规定条式住宅、多层之间不宜小于6米;高层与各种层数住宅之间不宜小于13米;高层塔式住宅、多层和中高层点式住宅与侧面有窗的各种层数住宅之间应考虑视觉卫生因素,适当加大间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二百九十三条 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 法律分析:按照国家规定(设计规范)以冬至日照时间不低于1小时(房子最底层窗户)为标准。间距是用建筑物室外坪至房屋檐口的高度/tan(a) a-各地在冬至日正午时的太阳高度角。也可以用:楼高:楼间距=1:
    1.2比值计算。 按建设部制定的标准,房子室内空间的高度应不低于
    2.40米,各楼栋之间的距离不小于楼房高度乘以
    0.70的系数,如果小于这个距离,就会影响室内的采光、通风和居民之间的生活等。具体可以查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5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4]189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的《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法律依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第一条 为确保居住生活环境宜居适度,科学合理、经济有效地利用土地和空间,保障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质量,规范城市居住区的规划、建设与管理,制定本标准。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第二条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规划的编制以及城市居住区的规划设计。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第三条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应遵循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营造安全、卫生、方便、舒适、美丽、和谐以及多样化的居住生活环境。
    第四条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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