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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婆离婚后哦,现在的房子判给我男方啊,前次和我的儿子他们都有房子,现在还住在我房子不肯搬走,我该怎么办?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6-11 11: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从法律上说,离婚并也办理了房产变更登记手续,你就是房屋所有权人了。男方赖着不搬离,侵害了你的财产权,你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离婚协议或者生效判决,恢复你对该房屋的使用和支配。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离婚男方不肯搬走的可以起诉处理。从法律上说,离婚并办理房产变更登记手续后,女方是房屋所有权人了。男方赖着不搬离侵害财产权,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离婚协议或者生效判决,恢复对该房屋的使用和支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四十九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 离婚房子分配后一方不愿意走的办法:若房屋由双方协商确认归属的,双方可以再次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起诉讼。若房屋归属由法院判决的,当事人可以直接申请强制迁出房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
    强制迁出房屋或者强制退出土地,由院长签发公告,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
    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由执行员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
    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单位或者房屋、土地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应当派人参加。执行员应当将强制执行情况记入笔录,由在场人签名或者盖章。
    强制迁出房屋被搬出的财物,由人民法院派人运至指定处所,交给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给他的成年家属。因拒绝接收而造成的损失,由被执行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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