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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股票转让后变更登记手续需要哪些?

股权转让 2023-06-11 13: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司股权转让变更登记程序如下:
    1、股权转让协议履行完毕,修改公司章程;
    2、由经办人携带股权转让协议、公司章程等材料到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
    3、填写变更登记申请表;
    4、提交材料进行审核;
    5、完成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登记主管机关应当在申请变更登记的单位提交的有关文件、证件齐备后30日内,作出核准变更登记或者不予核准变更登记的决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四十四条
    登记主管机关应当在申请变更登记的单位提交的有关文件、证件齐备后30日内,作出核准变更登记或者不予核准变更登记的决定。
  • 有限公司股份变更手续有:
    1、内部转让的变更手续有,订立书面协议、申请变更登记、发给新营业执照等;
    2、外部转让的变更手续有,订立书面协议、召开股东会议(经过半数股东同意)、申请变更登记、发给新营业执照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股权变更所需的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
    3、经办人身份证明;
    4、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的决议或决定;
    5、向原股东以外的人转让的,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
    6、公司章程修正案或新的公司章程;
    7、股权转让协议等。
    《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七条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七条
    《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七条
    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第一百三十八条
    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第一百三十九条
    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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