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因为自己的原因在工作中生病休养期间给工资吗?

讨薪 2023-06-11 15: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业单位工作人员经医院证明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癌症、精神病患者除外),并经单位批准休养的,其病假期间的基本工资发放标准为:
    (一)工作人员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发给基本工资。
    (二)工作人员病假超过两个月不满六个月,从第三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90%;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基本工资照发。
    (三)工作人员病假超过六个月,从第七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70%;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80%;工作年限满二十年及其以上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90%。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 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国家规定门诊病假最多开几天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 第一种:
    劳动者患病停止工作连续医疗期间在6个月以内者,应当由用人单位按下列标准支付病伤假期工资:连续工龄不满2年者,支付本人工资的60%;已满2年不满4年者,支付本人工资的70%;已满4年不满6年者,支付本人工资的80%;已满6年不满8年者,支付本人工资的90%;已满8年及8年以上者,支付本人工资的100%。
    第二种:
    劳动者患病停止工作连续医疗期间超过6个月的,病伤假期工资停发,改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按月付给疾病或非因工负伤救济费,其标准如下:连续工龄不满1年者,为本人工资的40%;已满1年未满3年者,为本人工资的50%;3年及3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的60%。
    此项救济费付至能工作或确定为残废或死亡时止。
  • 法律分析:休养期间(需要医院诊断书),单位按原来工资发放停工留薪期工资提前上班按平时正常工作期间工资发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南昌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