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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突然辞退有赔偿吗?

无故辞退 2023-06-11 16: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突然被辞退,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后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若用人单位单方面辞退,未说明理由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劳动者二倍经济补偿标准的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突然辞退员工,员工没有补偿。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辞退员工,或者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违法辞退员工的,需对员工进行赔偿,赔偿金为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 劳动者如果是被违法辞退的,可以要求单位赔偿。赔偿金是按双倍的经济补偿标准来计算的。或者劳动者也可以要求单位继续与其履行原劳动合同。但如果单位没有违法辞退劳动者的,就不需要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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