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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在这里吗?我能举报我们学校的人吗?我们的老师和校长

名誉毁谤 2023-06-11 17: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可以,可以向学校有关部门或者教育部门举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第三十七条 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一) 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二) 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三) 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教师有前款第
    (二)项、第
    (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现在的老师是有编制的,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具体方法如下:
    找到当地教育局或者教委的电话,打电话举报。要说明老师所在的学校与补课的具体地点就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
  • 向当地教育部门投诉,一般叫教委、教育局或是教体局。教师由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假如教师的行为仅在不良水平的程度,你就向学校反映好了。2电话举报,可以直接给教育局打电话。
    3收集资料。照片等证据,登录该老师所属教育局的网站。通过举报信箱或投诉专栏或局长信箱,点击进入,按网页的提示进入举报。4有些举报信息需要实名制,想举报,还需要先实名注册成功后,才能进行举报。
    法律依据:《教师法》第五条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教师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负责有关的教师工作。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根据国家规定,自主进行教师管理工作。
    《教师法》第二十二条 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对教师的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成绩进行考核。教育行政部门对教师的考核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七条义务教育实行国务院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实施,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义务教育实施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义务教育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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