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与工地上的人发生口角,没有动手,对方就自己去了医院,怎么处理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6-11 19: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可去做工伤鉴定,鉴定出级别以后就可以去找对方得到相应的赔偿。在工地出现伤亡事故区分为两种情况,如果与相关单位有劳动合同,申报工伤可以要求支付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丧葬费,如果没有劳动关系,按照固然受伤,可以要求承包人发包人及包工头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具体赔偿项目包括死亡赔偿金、伤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条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第七十一条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承受能力相适应。

  • 一、发生口角对方先动手怎么处理
    1、发生口角对方先动手处理方式如下:
    (1)发生口角对方先动手需要及时报警由执法部门处理。双方因民事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需根据双方的过错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2)一般来说,先动手一方过错责任较大,如果对方侮辱、诽谤在先,情节恶劣的,那责任就另当别论,具体双方责任大小需要法院综合全案来确定的;
    (3)造成伤害结果的,就会按伤害结果来进行处罚,先动手挑起事端的行为只是法官酌情考虑的一个情节。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二、被别人打了赔偿标准是什么
    1、医疗费。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2、误工费。受害者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水平计算;不能证明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的按相同、相近行业近一年的收入水平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当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交通费。按治疗期间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计算;
    5、护理费。聘请护理人员的按当地的护理人员实际工资计算,家人护理的按照误工费的计算标准计算。

  • 工人在工地上因自己原因摔伤的,若没有其他加害人的,则不属于刑事案件或行政治安案件,则不需要报警,即使当事人报警的,公安机关也不会立案。但针对此种情况,工人在认定为工伤的前提条件下,可以申请工伤医疗待遇。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沧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