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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户口,上海有一套房产,写在男方名下,女方社保未满5年,离婚后,可以把房子过户给女方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6-11 20: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后可以将自己名下的房产过户给配偶。夫妻双方可以协商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财产与共同财产的处理,使其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办理房产过户,夫妻双方需要带着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房权证、户口本、结婚证、过户确权审批表等材料到房管部门办理;然后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手续;最后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
    《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二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一)买卖;
    (二)互换;
    (三)赠与;
    (四)继承、受遗赠;
    (五)房屋分割、合并,导致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六)以房屋出资入股;
    (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导致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夫妻离婚的,房子可以过户给孩子,房产过户至孩子名下的需要当事人带齐房屋所有权证(附房屋登记表、房产平面图两份)、双方的身份证件等材料到房产登记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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