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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在请假期间离职,公司按旷工处理,合理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6-12 08: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论:不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请假期限已满,不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而逾期不归的。不服从组织调动和工作分配,不按时到工作岗位工作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第二十一条 企业,事业单位处分职工,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企业单方面解除职工劳动合同时,应当先通知工会,工会认为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合同,要求重新研究处理时,企业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职工认为企业侵犯其劳动权益而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给予支持和帮助。
  • 法律分析:如果公司的规章制度规定了工作期间不得擅自离岗,否则算旷工的话,这的确是属于旷工的,不论工作期间是去劳动局投诉还是如何,如果关于劳动方面有争议的话,可以挑选合适的时间前往劳动局投诉,或者事先和用人单位请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算旷工。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考勤与休假办法、公司规章制度等相关文件中会对员工的请假审批程序作出规定,劳动者应当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员工需要请假时,应当按照单位的要求办理请假手续,如果没有按照单位的规章进行请假手续的话,那么用人单位是可以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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