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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没有故意推别人一把导致别人摔倒左锁骨粉碎性骨折,后面所有的医药费也都承担了,这种情况怎么判断怎么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6-12 08: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确实属于自身原因致人受伤,建议还是给与经济补偿,至于补偿金额需要双方协商。轻微伤属于自诉案件,当事人可以向被告所在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一般来说可以索要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度、后续治疗费等,同时可以提起精神损害,比如精神抚慰金。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知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道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专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 民事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误工费及护理费每一项最低赔偿标准每日144元,如果实际收入高于此数额可按照实际收入计算,住院伙食补助费每日100元,营养费每日100元,受害方可在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的同时请求进行人身损害伤残鉴定,赔偿额以人身损害伤残鉴定结论为准,辽宁地区的,10级伤残一般赔偿70000元伤残赔偿金,5000元左右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金按级别递增。
  • 是可以主张赔偿的,一般参照人身伤害的赔偿标准处理,主要包括:医药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合理费用,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需要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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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没有故意推别人一把导致别人摔倒左锁骨粉碎性骨折,后面所有的医药费也都承担了,这种情况怎么判断怎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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