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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别人钥匙,钱被拿走了!是盗窃吗?

经济犯罪 2023-06-12 09: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盗窃的对象是公私财物:这里的财物可以是有形的也可以是无形的,但一般都是有形的比较多。比如,手机、项链、电脑、现金等,像一些比较重要的电力、煤气、天然气、重要技术成果也是属于财务,因为他们都具有金钱价值。
    窃取的方式是秘密窃取:都是在别人不知道的情况下偷偷对他人的财物进行窃取。犯罪人必须是由自然人构成的:这里的自然人是指已经达到法定成年年龄,可以独立行使民事责任的人。
    可以是几个自然人构成的组织,也可以是单独的个体。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钥匙本身属于财产,既然是偷,那么就侵犯了所有权人的对财产的使用权利,因为只有所有权人才能决定财产是否使用及如何使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法律分析

    这里所说的“盗窃”,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构成盗窃罪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二)行为人实施了秘密窃取的行为。秘密窃取,就是行为人采用不易被财物所有人、保管人或者其他人发现的方法,将公私财物非法占有的行为。如溜门撬锁、挖洞跳墙、潜入他人室内窃取财物;在公共场所掏兜割包等。秘密窃取是盗窃罪的重要特征,也是区别其他侵犯财产罪的主要标志。
    (三)盗窃的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应当指出的是,将“多次盗窃”增加规定为构成盗窃罪的重要条件。这主要是针对这类犯罪具有常习性,且犯罪分子又具有一定反侦查能力,一经抓获,往往只能认定现场查获的数额,而对其以往作案数额的交待,也难以查证的特点而规定的。根据这一规定,只要多次盗窃,无论数额大小都构成犯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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