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单位不给员工买社保可以补办吗?

社会保险 2023-06-12 10: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单位不交社保的话对于个人而言只能要求其补缴,但是没有赔偿的。用人单位不及时为员工参加社保的话,只能由当地社保机构等依据《社会保险法》相关要求对其进行处罚并督促其及时为员工参保,但是并不涉及到对员工的赔偿、补偿问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一般来说是不能的,社保是每⼀位员⼯的⼀种保障,⽆论是属于什么类型的单位都应该为⾃⼰的员⼯⽀付社保费⽤。不过,也有许多公司为了减少公司的⽀出⽽拒绝为员⼯买社保。对于这样的公司,员⼯可以向公司提出补缴社保并给予相应的经济赔偿。
    如果公司不同意补缴或者社保中心规定不能补缴,劳动者有权以⽤⼈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单位赔偿损失。

    另外劳动法有相关规定 ,企业不给员⼯买社保,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单位应⽀付经济补偿⾦。
    依据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条的规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未及时⾜额⽀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六条第⼀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效的;
    (六)法律、⾏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四⼗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的,⽤⼈单位应当向劳动者⽀付经济补偿:
    (⼀)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 应该要求公司补缴。
    社保是强制险,公司必须要为员工购买,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与给你交社保,若公司没有买社保或没有按实际工工资交社保,员工可以向社保局要求公司补交过去几个月的社保。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昆明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