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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岁以下假期校外欺凌应承担什么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6-12 11: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校园欺凌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1、校园欺凌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有:
    (1)民事法律责任。不满八周岁的,由其法定代理人承担民事法律责任,已满十八周岁的成年人,承担完全民事法律责任;
    (2)行政法律责任。不满十四周岁的,不承担行政法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应当承担行政法律责任;
    (3)刑事法律责任。不满十四周岁的,不负刑事责任,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校园欺凌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现在的还没有具体的法律来明确的处理校园欺凌的问题,但是如果涉事人已经达到刑事案件年龄,并且有下列情节的:
    1、损坏他人财产;
    2、侮辱人格;
    3、对身体造成损伤;
    4、殴打他人;
    5、致人死亡。
  • 法律分析:校园欺凌在本质上是一种侵权行为,当然要承担法律责任。欺凌行为的法律责任承担涉及三个方面的主体,即欺凌行为人本人、监护人和学校的责任。就行为人本人而言,如果是成年人,应该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如果行为人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严重的话可能构成犯罪。但是,如果是未成年人,责任的承担问题就比较复杂。未成年人具有故意或过失,并非法律上的过错,而应考察其监护人的过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十二条 没有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监护人由民政部门担任,也可以由具备履行监护职责条件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担任。
    第三十三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第三十四条 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
  • 法律分析:校园欺凌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有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如果情节较轻,一般只需要承担行政处罚。如果情节比较严重的话,那么还需要承担相关的刑事责任。校园暴力导致他人伤亡,一样会以故意伤人罪判处,不过对于未成年人,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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