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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提出离婚,男方该如何处理债务?

婚姻债务 2023-06-12 11: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可以采取下列方法处理夫妻间债务关系:
    1、分析为个人债务还是共同债务,分别处理;
    2、对一方婚前已经形成的债务,应认定为个人债务,一般由个人偿还;
    3、如果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或债权人能够证明所欠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债务,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一般由夫妻共同偿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夫妻离婚的,对于债务的处理,首先是看该笔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若是夫妻共同债务的,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个人债务的,另一方配偶不负清偿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1、夫妻离婚债务的处理方式:
    (1)一方个人债务由个人偿还。
    (2)双方共同债务,首先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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