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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我再婚生子,办出生证明都需要什么材料?

子女抚养 2023-06-12 18: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办理出生证明需要准备的材料:大部分地区的医院规定新生儿办理出生证明需要用到: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申请表、新生儿父母居民身份证原件、保健手册回执单、母亲出院结账单、父母双方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父母户口簿及复印件(复印首页及本人页)、生育证(准生证)等。
    注意:具体需要提供的资料以当地医院为准,但住院之前尽可能准备详细一些,以备不时之需。
    扩展资料
    1、首先要提前取好新生儿姓名。新生儿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用字必须依据法律依据:《通用规范汉字表》。出生医学证明一旦打印,新生儿姓名不能更改。
    2、出生医学证明应当在婴儿出生1月内办理完毕,因特殊情况最迟不得超过6个月。
    延迟办理,将给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带来一些不便,甚至需要提交亲子鉴定证明才能顺利办好出生医学证明。
    3、出生医学证明分正页、副页,正页由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妥善保管,副页则交户籍登记机关作为出生人口登记的凭证。
    在办理户口登记之前,正页和副页不得私自拆切,否则将成为无效证明。
    4、出生证明严禁涂改,出现涂改、损毁问题、或者丢失,需到市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补发。
  • 再婚准生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双方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育证明;
    3、二婚的还需要准备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申请书。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 再婚准生证需要的材料如下:双方之前均无子女,办理准生证需要户口薄、身份证、结婚证。如果再婚前一方有子女,需要以下材料:
    1、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申请书;
    2、双方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育证明。
    《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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