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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出伙伴关系后,是否还要承担合伙时的债务?

合伙企业 2023-06-12 22: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退伙后还应承担合伙时所欠的债务。退伙的当事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来承担;如果合伙协议无约定的,则由合伙人协商确定承担的方式和份额;如果仍不能确定的,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或者由合伙人平均负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三条
    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第五十三条
    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五十四条
    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当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分担亏损。
  • 退伙后还应承担合伙时所欠的债务。退伙的当事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来承担;如果合伙协议无约定的,则由合伙人协商确定承担的方式和份额;如果仍不能确定的,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或者由合伙人平均负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三十三条 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第五十三条 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五十四条 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当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分担亏损。
  • 退伙后,如果属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那么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
    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
    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
    第五十三条规定,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一条
    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
    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
    《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三条
    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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