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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经立案三个月了,还没有调解怎么回事?

其他 2023-06-13 09: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立案后多久通知调解
    1、立案后五日内通知调解。电话通知被告到法院签领原告的诉讼材料。调解遵循自愿的原则,如果双方都愿意,由双方各自提出调解方案,法院主持调解。在一方不愿意调解或者调解不成的,法院在开庭后会择日宣判。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二、 民事立案后可以调解吗
    民事立案后可以调解。在民事诉讼的法院执行过程中,调解也称执行和解,根据国家相关的法律中规定,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所以,在法院执行中,仍然是可以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的。但调解应以双方自愿为前提,如有任一方不同意进行调解的,法院应该立即执行。
  • 法律分析:立案前是需要调解的,但是法律没有规定调解的具体时间,在司法实践中,调解一般为一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第九十四条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
  • 【法律分析】
    可以向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继续申请处理。受案审批意见为拟立刑事案件侦查的,按照立案审批程序进行。受案审批意见为作为刑事案件初查的,办案民警应当进行询问、查询、勘验、鉴定、调取证据材料等初查工作,但不得采取限制被查对象人身、财产权利的措施。受案审批意见为移送其他公安机关处理的,应当制作《呈请移送案件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移送案件通知书》,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办理,该通知书交报案、控告、举报人一联应当及时送达。公安机关受案立案的相关要求规定:
    1、作为行政或者刑事案件接受后,办案民警应当立即制作《受案回执》一式两份,其中一份当场交给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并要求其在附卷的《受案回执》上签名。
    2、回执中必须填明受案单位名称、受案民警姓名以及相关电话号码,以便报案人等了解立案情况,监督受案单位的工作进展情况。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受案立案工作规范》第十条 受案民警应当根据受案情况,在《受案登记表》中勾选相对应的受案意见。受案部门负责人根据受案情况,对受案意见分别作出“同意”或者其他受案审批意见。受案审批意见为作为行政案件调查处理的,办案民警按照审批意见及时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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