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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损险的赔偿范围是什么?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6-13 12: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车损险的赔偿范围是其购买保险是所签订的保险合同中保险条款所约定的范围,保险公司在其合理范围内进行赔付。对于其免责条款约定的范围,保险公司有权拒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 车损险赔偿金额范围如下:
    1、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
    (1)碰撞、倾覆、坠落;
    (2)火灾、爆炸、自燃(须另投自燃险);
    (3)外界物体坠落、倒塌;
    (4)暴风、龙卷风;
    (5)雷击、雹灾、暴雨、洪水、海啸;
    (6)地陷、冰陷、崖崩、雪崩、泥石流、滑坡;
    (7)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有驾驶人员随车照料者)。
    2、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车辆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由保险人承担,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
    法律依据:《机动车车辆损失险保险条款》第三条,本合同所称被保险人包括保险车辆所有人及经保险车辆所有人许可使用、管理保险车辆的其他人。
  • 车损险赔偿的计算标准如下:
    1、按投保时保险车辆的新车购置价确定;
    2、按投保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确定;
    3、在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新车购置价内协商确定。
    车损险是费率浮动的险种,车主在续保时保险公司会根据出险和理赔的情况进行动态的调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七条
    国家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七十五条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
    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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