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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客在商店里摔倒,我们是否需要承担全部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6-13 12: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顾客在店里摔倒的责任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具体如下:首先要确认顾客在店内摔倒,超市是否没有履行安全义务。确定商店是否承担责任的核心在于是否在合理范围内履行客户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义务。
    商店未在危险场所采取保护措施,对摔倒造成的损害承担主要责任。如果客户作为一个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在消费过程中也有必要谨慎的义务,以确保自己的安全,并对自己的损害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 顾客在店里摔倒,因顾客自身原因造成的,由顾客自行承担责任;商家未履行保障顾客人身安全义务的,由商家承担责任;第三人造成的,由第三人承担责任。顾客在店里摔倒应该尽快送到医院,然后赔偿问题可以协商解决。
    如果协商不成,消费者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以获得相应的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 顾客在商店里因摔倒意外受伤的,如果是由于顾客自身原因所造成的,一般应由顾客自行解决;如果是因为商店经营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造成顾客受伤,应当由商店经营者承担侵权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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