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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费不能交,没有入住需要收吗?

物业管理合同 2023-06-13 12: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不入住物业费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全额收取。房屋交付后无论业主是否实际居住物业公司都已提供物业服务,业主不能以房屋未入住等原因拒绝缴纳物业费;房屋尚未交付导致业主未入住的,由建设单位根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公司不得向业主收取。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第六十五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 不入住物业费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全额收取。房屋交付后无论业主是否实际居住物业公司都已提供物业服务,业主不能以房屋未入住等原因拒绝缴纳物业费;房屋尚未交付导致业主未入住的,由建设单位根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公司不得向业主收取。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第六十五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 没有入住的房子,是要交物业费的。我国法律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
    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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