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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和医疗过错有区别吗????

保险赔偿 2023-06-13 15: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医疗事故与医疗过错的主要区别是: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医疗过错是指医疗事故以外,由于医院的过错,造成患者人身伤害的过错。
    医疗事故主要适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过错主要适用《民法典》的相关条文。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对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作出行政处理。
    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对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作出行政处理。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 从下列方面对医疗事故和医疗过错进行区分:
    1.概念上,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医疗过错是指医疗事故以外,由于医院的过错,造成患者人身伤害的过错。
    2.在赔偿上,医疗事故依据国务院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进行赔偿,医疗过错主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的相关司法解释进行赔偿。
    3.在进行司法鉴定时,对于医疗事故,主要是由医方所在地的医学会鉴定机构进行鉴定;而对于医疗过错的鉴定是由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 法律分析:医疗事故与医疗意外是有区别的。所谓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保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也就是说,在医疗事故中,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存在过失行为。而医疗意外则是指由于患者的特殊体质或者异常病情而发生的难以预料和防范的不良后果,对于此后果,医院方不能预见,主观上也不存在过错。
    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三十三条 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不属于医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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