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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死后如何划分家庭成员?必须在户口簿上吗?兄弟算了吗?

其他 2023-06-13 16: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共有关系成员之一死亡后的继承的形式:应当按照出资比例或共有人之间的约定,将应属于其他共有人的财产从共同购置的财产中分离出去,剩余部分才按被继承人的遗产进行分配,被继承人生前留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分配;被继承人留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没有遗嘱也没有遗赠的,按照法定继承对死者的遗产进行分配。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 对于承包家庭中部分成员死亡的,由于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属于个人财产,其是以户为单位进行承包的,部分家庭成员的死亡对户的存在没有影响,因此此时不发生任何继承问题,由其他家庭成员继续承包经营即可。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 法律分析: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其含义是指家庭承包经营权只属于农户整个家庭,而不是属于其中某个家庭成员。因此,即便家庭中某个成员死亡,只要作为承包方的“户”还存在,就不会产生继承问题,此时该户内的其他人都是承包经营权人,应当由其他承包人继续经营。
    此外,当承包经营土地的家庭中的每一个成员都死亡,即家庭整体消亡绝户时,其承包的土地也是不允许继承的,而应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后重新分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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