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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要求我支付20%的医疗费用是合理的吗?

保险赔偿 2023-06-13 16: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根据保险合同约定
  • 合理医疗费用在保险公司中定义为符合通常惯例且医学必需的医疗费用。不属于合理医疗费用的情形有:陪床费、空调费、垃圾处理费;营养补充类、免疫功能调节类、美容及减肥类、预防类及中草药类的特定药品;试验性、研究性医疗项目的费用;与被保险人的诊断及治疗无关的费用。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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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诺解答:
    您好!
    保险合同中的给付比例的确定一般有3种方式:
    1、固定给付比例,对保险人的报销比例有一个统一标准;
    2、累进给付比例,即将医疗费用分成几段,支出费用越大,给付比例越高。
    如某医疗保险产品规定的给付比例为“医疗费100~1000元,按50%给付;医疗费1000~5000元,按60%给付;医疗费5000~10000元,按70%给付;医疗费10000~30000元,按80%给付;医疗费30000元以上,按90%给付;”。
    3、协商给付比例,这种方式多见于团体健康保险,由保险公司和投保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最高不超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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