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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住宅楼一楼的自来水总阀坏了,谁负责维修?

业主维权 2023-06-13 18: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楼上下水在楼下部分归谁维修,具体情况如下:
    1、房屋内所有管道在保修期内出现问题,都应该找房屋建筑单位或开发商进行维修;
    2、主管道以及共用管道的维修;
    3、屋内管道维修总的原则是,管道在谁房间内就由谁负责维修,谁方便维护就由谁负责;
    4、楼顶以上部位漏水应该由楼上住户负责。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 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前款规定的单位因维修、养护等需要,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及时恢复原状。
  • 楼上装修漏水楼下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楼下住户应当委托专业的鉴定机构做出鉴定,确定不属于房屋质量问题的可以凭借房屋质量检验部门开具的鉴定报告向楼上住户请求赔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七条
    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
    第二百三十八条
    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依法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第二百九十六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
    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担保。
  • 法律分析:自己家的自来水管道坏了自己负责。
    也可以找物管来负责维修,但费用由自己承担。
    如果是水表前的管道漏水,就属于水公司负责修理,表后就自己负责修理。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五十一条 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
    前款规定的单位因维修、养护等需要,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及时恢复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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