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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者仍然在医院接受治疗,收到赔偿金怎么写收据合适

工伤索赔 2023-06-13 21: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可与对方协商解决
  • 收据的格式为:
    (一)标题。标题写在正文上方中间位置,字体稍大。
    (二)正文。正文一般是在第二行空两格处开始写,但以“今收到”为标题的收条是不空格的。
    (三)落款。落款一般要求写上收钱物的个人或单位的名称姓名,署上收到的具体日期,一般还要加盖公章。
  • 法律分析:收到工伤待遇赔偿收条实际上是一种收讫(收到)的凭据,起到已支付或已收到的证明作用。可以用收据(有格式或规范的财务收据填写)形式,也可以用收条形式。只要写清收到款项数额,事由,收据人即是有效的收据了。工伤赔偿金可能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写清:今收到,XX单位支付的工伤赔偿金(或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XXX元。签名,年月日,即是有效的收据了。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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