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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车追尾,我最后一辆车,交警已经现场看过了,现在去事故处理中心,需要开事故车去吗?

交通事故 2019-03-16 07:1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车被追尾对方全责,当事人可以凭认定书和车损维修费用单据发票以及以及拿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直接找对方保险公司理赔,交强险财产损失的赔偿。
      车被追尾对方全责,两车的维修费用都由对方所承保的保险公司赔偿,当事人可以通过交警的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调解书、三车的驾照、行驶证、交强险的复印件,向保险公司索赔。
      当事人可以让物价局定损,再不行就到4S店定损。如果对方不赔偿你,你就应该到法院起诉。但是折旧费是没有的。交通事故只是赔偿直接损失的。双方在交通队进行登记备案,当事人无责任,拿着修车的发票与后车车主一起在交通队进行结案。
      
    1、在道路上发生追尾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
      
    2、在道路上发生追尾事故,若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可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若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 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解释的三车追尾即为:由于尾车(即第三辆车)未保持安全车距导致车辆前部与前车(中间车辆)发生接触,间接导致前车与其它车辆(最前方车辆即第一辆车)被动发生接触视为一起交通事故,由主动方(尾车)负主要以上责任。
    另外的一种情况是三车连续发生追尾事故,由中间的车辆先和前车发生追尾然后继造成后车发生追尾事故,这种情况一般视为两起事故,应分开处理。
  • 由交通事故认定书确定责任。然后根据责任划分承担赔偿责任。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鉴定费等。
    保险公司依法应当在交强险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超过交强险限额的部分事故双方根据各自的责任分别承担赔偿。另在执行方面由律师指导更能够保障权益顺利的实现,巧用保全策略,才是一个成熟的诉讼部署,基于交通事故这类案件的特殊性,我们对于家庭困难,经济拮据的当事人,可以给予特殊的帮助。
  • 追尾交通事故如何处理,主要内容如下:  1打开双跳灯(又叫双闪,一般在中控台中央,三角形符号),  2有拍照手机的,先拍照,一定将两车、标志线拍进去,尽量能够一眼看出实际情况,没有拍照手机的,找粉笔画线,将车轮廓画下来,如果没有带任何可以记录作用的工具,而事故责任判定不会有问题的话,可以靠边撤离现场(比如追尾事故)。  3打110报警,说明地点,交警会问你能否移动车辆,能移动要撤离现场的。
      4撤离事故现场,也就是离开马路中央的通行区域(尽量靠边停车,不要影响交通,)。  5和对方司机交谈,互相记下车牌、车型、车辆单位。  6警察来了以后,会划分责任,分2种情况:一方全责,双方责任。
    然后警察会告诉你有责方联系自己的保险公司报案,让保险公司来看现场,开好双份事故责任单以后让双方各自填好详细资料并签名,双方各留一份单子,警察就会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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