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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能改名字吗?我以前和妈妈姓,现在要改爸爸的名字,可以吗?

其他 2023-06-15 08: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可以更改孩子的姓氏。父母双方协商更改孩子姓氏的,应当在父姓或者母姓中进行更改,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1、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2、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3、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因此,孩子的姓氏可以进行更改,但是,更改后的姓氏必须符合法律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 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第一千零一十六条 自然人决定、变更姓名,或者法人、非法人组织决定、变更、转让名称的,应当依法向有关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民事主体变更姓名、名称的,变更前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其具有法律约束力。
  • 可以改名,改名是法定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零一十五条 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 法律分析: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获得了亲自抚养子女并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权利,而不是获得了对子女的一种垄断,更不能借此否认另一方子女的亲子关系。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并不随着婚姻关系的终结而归于消灭。
    因此,一方想改变子女的姓名,必须与另一方协商,达成共识之后方可到户口登记部门办理姓名变更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五条 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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