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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带保证责任怎么约定

抵押担保 2023-06-15 11: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连带责任保证指的是债权人与保证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由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其义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七百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 连带责任的保证期限应当是保证人和债权人自行约定,当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时候,保证期限为主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当事人约定的保证期间不得早于主债务届满期限也不得与主债务同时届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 当事人约定连带责任保证可以在合同中写明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债务人没有按时偿还债务的,则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也可以要求连带责任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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