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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名对家庭不负责任的老师,该怎么办,怎么投诉

子女抚养 2023-06-15 13: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老师不负责任可以向教育局举报。教师不尊重学生的人格,歧视学生,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严重侵犯学生的合法权益可以向教育局投诉。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履行下列义务,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以适当方式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依法接受监督。
    无论是处理学校与孩子、老师与孩子、还是家长与孩子、孩子与孩子之间的矛盾时,都要尽量站在孩子的立场上,最大可能地以保护孩子的人身安全、身心健康去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二十九条 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
    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第三十条 教师应当取得国家规定的教师资格。国家建立统一的义务教育教师职务制度。
    教师职务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
    教师不负责任怎么处理
    教师不尊重学生的人格,歧视学生,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严重侵犯学生的合法权益可以向教育局投诉。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
    2、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3、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4、以适当方式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
    5、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
    6、依法接受监督。
  • 举报老师的不良行为的方法如下:
    1、可以通过拨打全市教育系统公开举报电话;
    2、登录市教育局行风热线网站反映问题,进入各省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对老师不良行为进行投诉举报。
    各区县教育局已安排专人受理市民投诉,确保通讯畅通,查实违规问题三天内拿出处理结果。
    市里也组成专项治理检查组,通过电话回访、实地暗访、突击检查等方式,切实履行监督职责,促进专项治理工作质量全面提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第十三条
    中小学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主管部门认定。普通高等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由其委托的学校认定。
    具备本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公民,要求有关部门认定其教师资格的,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的条件予以认定。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首次任教时,应当有试用期。
  • 投诉。
    老师又作教师是一种职业,古已有之,指传授学生知识的人员,有各种教育类型(幼儿老师、小学老师、初中老师、大学老师等);也泛指在某方面值得学习和能够给大家带来一定正确知识和指导,有能力的人。
    相关节日是“教师节”。
    教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 进行教育教学活动。
    (二) 从事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 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学业成绩。
    (四) 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五) 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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