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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借钱给孩子买房,写的孩子名字,首付也是借的也贷款了,买前另一方并不知情,买后才对另一方说,另一方给孩子还了40多万贷款,离婚诉讼时这套房子怎么判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吗,还是说要返还另一方支付的贷款费用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6-16 10: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男方付首付共同还贷款的房子,除另有约定外,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且夫妻双方离异时,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分割方式,协商不成,法院会将房子判给登记名字的一方,之后由这方给予另一方补偿,贷款也由这方偿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结婚夫妻一方贷款买房,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自己用个人财产还贷的,离婚时房产应归购房人所有,依法不予分割;如果是一方贷款买房,房子登记在双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的,则房产应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离婚时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依法对房屋作出判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夫妻共同贷款买房离婚时,一般应当认定该房产为夫妻共同所有,由双方协议分割。如协议不成的,可以起诉,由法院按照房产的具体情况,根据有利于子女、无过错方利益的原则判决。一般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并由登记人对另一方予以补偿。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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