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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一方的回迁安置房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其中一方的回迁安置房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姻家庭 2021-10-26 人浏览

律师解答

若认定被拆迁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则回迁安置房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若认定是个人财产,则回迁安置房也相应的归个人所有。回迁安置房是指按照城市危旧房改造的政策,拆迁人或开发商将危改区内的私房或承租的公房拆除,然后按照回迁安置的政策标准以及事先签订的拆迁协议,被拆迁人回迁,取得改造后新建的房屋。

法律依据

若认定被拆迁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则回迁安置房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若认定是个人财产,则回迁安置房也相应的归个人所有。回迁安置房是指按照城市危旧房改造的政策,拆迁人或开发商将危改区内的私房或承租的公房拆除,然后按照回迁安置的政策标准以及事先签订的拆迁协议,被拆迁人回迁,取得改造后新建的房屋。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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