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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犯错,老师让家长带回家,在路上的意外学校有责任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6-16 15: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学生在学校发生意外事故学校负责。所谓教育机构的责任,是指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等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因教育机构未尽到相应的教育管理职责,导致其遭受到人身损害或者致他人损害时,教育机构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当学生在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发生伤害,教育机构不应承担无过错的监护责任,只能对因为自己的过错而给未成年学生造成的伤害承担侵权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学校是需要承担责任的。
    如果是因为校方的原因造成的意外伤害,学校需要承担全部责任。
    如果因为孩子自身的原因造成的意外伤害,学校会承担管理不当的责任。
  • 法律分析:学生发生事故后,是因为学校存在过错的原因造成的,学校就需要承担过错的责任,如果事故发生学校不存在过错行为的,就不需要承担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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