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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块土地上已住二十年,这块地归谁?

土地纠纷 2023-06-16 22: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个人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无法继承。如果是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由属于本集体的继承人继承,土地使用权包括宅基地以及其他承包的土地。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 土地使用权人(被继承人):(下面简称甲方)土地使用权继承人:(下面简称乙方)甲、乙双方就土地使用权的继承达成协议,并签订本协议书,现将有关事宜分列如下:甲方自愿将名下的土地所有权转由乙方继承。继承土地的具体情况如下: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号:土地使用者:地址:用地面积:壹佰叁拾肆点;其中:建筑占地:壹佰叁拾肆点用途:住宅。
    此协议一式两分,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协议自签字当日起生效。甲方:(签字)乙方:(签字)公证人:(签字);年月日
  • 土地使用二十年以上所有权归国家或集体,个人只有使用权。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八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集体所有的土地依照法律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由村农业生产合作社等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可以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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