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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在外地酒后驾车被吊销驾照,6个月后可以回当地考试科目一吗?

酒驾醉驾 2023-06-17 05: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吊销驾照一般还能再考的。无论是何种情况,因饮酒或醉酒驾驶而被吊销驾驶证的要在五年以后才能重新参加驾照考试。因饮酒或醉酒驾驶营运性机动车而被吊销驾驶证的要在十年以后才能重新参加驾照考试。
    因肇事逃逸、醉驾引发的重大交通事故而被吊销驾驶证的终生不能参加驾照考试。其余的情况则是在被驾驶证吊销两年之后才能重新参加考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法。
  • 法律分析:驾照被吊销过后,需要重新参加所有科目的考试,不单是科目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不可以在外地参加科目一考试的,要到驾驶证核发地参加学习考试的。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五十八条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办理程序:
    1、携带《机动车驾驶人交通违法满分教育通知书》、本人身份证明、机动车驾驶证或驾驶证暂扣凭证,在15日内到车辆管理所的受理窗口办理登记手续,领取满分学习通知书。
    2、按时参加满分教育学习,学习结束领取《“科目一”预约考试凭证》。
    3、携带身份证明和《“科目一”预约考试凭证》,按时参加“科目一”考试。
    4、参加交通违法记满12分考试不合格的,重新预约,按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5、一个记分周期内2次以上记满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科目一考试合格后预约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
    6、经相关考试合格后,领取《机动车驾驶人违法满分考试信息反馈通知书》,(有暂扣处罚的需等暂扣期结束)到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领取机动车驾驶证(现阶段处理清分时还需要驾驶人持驾驶证到核发地车管所进行核实才能消除记录);
    7、准驾车型为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的,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办理降级换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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