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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通过微信向我借钱,借给对方后,对方消失了

债务追讨 2023-06-17 06: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朋友在微信上借钱不还,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还款,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可以证明借贷关系。诉讼要注意不要超过三年的诉讼时效。
    或者可以申请支付令来促使对方还款。支付令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的限期履行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书。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微信借钱给朋友属于自然人之间的借贷行为,可以要求对方积极履行债务。微信借钱给朋友不还可以先与朋友协商还款,如朋友仍不愿意配合还款,根据相关规定,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对方要求还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 微信借钱不还对方将本人拉入黑名单,只要没有删除好友图标依然可以看到完整的聊天记录和转账记录。可以凭此作为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立案处理。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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