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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东莞被打短信怎么报警?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6-17 09: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直接前往当地公安机关或者通过信函等方式向当地公安机关举报,也可以直接拨打110或者当地报警电话举报~
  • 短信骚扰报警流程,先将他人发来的存在骚扰内容的信息作为证据保存,然后到所在辖区派出所报警,最后民警会了解相关情况并进行登记。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民警会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 报警方式欧以下三种:
    1、拨打110进行报警;
    2、通过网站在线举报。点击网络报警,按照提示填写相关内容后提交。各地网络报警网址;
    3、邮件举报。点击邮件报警,进入电子邮件客户端后填写举报内容后发送。
    报案后,公安机关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并且在管辖范围内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立案。不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二条
    【对立案材料的审查和处理立案的条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
    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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