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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律师你很好,我昨天被追尾了,对方是电动自行车全责,不能给我修车,我去维修店报代位赔偿,怎么做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6-17 09: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当事人追尾全责,对方没经定损就修了车,可以交由交警部门负责。
    若是交警部门出具了事故责任认定书,则可催促事故责任方尽快定损,若对方不理会则可以诉诸法律。如果是事发当时在现场由事故双方同意进行快速处理程序则另当别论。
    车祸保险理赔流程包括以下几点:
    1、报案在出险后,客户向保险公司理赔部门报案;在汽车保险公司内勤接到报案后,会要求客户将出险情况立即填写法律依据:《业务出险登记表》;
    2、查勘定损检验人员在接保险公司内勤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查勘和检验工作;要求客户提供有关单证;指导客户填列有关索赔单证;
    3、签收审核索赔单证营业部、各保险支公司内勤人员审核客户交来的赔案索赔单证,对手续不完备的向客户说明需补交的单证后退回客户,对单证齐全的赔案应在出险报告(索赔)书(一式二联)上签收后,将黄色联交还被保险人;将索赔单证及备存的资料整理后,交产险部核赔科;
    4、理算复核所有赔案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理算完毕,交核赔科负责人复核;
    5、审批产险部权限内的赔案交主管理赔的经理审批;超产险部权限的逐级上报;
    6、赔付结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交通事故受害者可以与责任方协商索赔,协商不成,可以找交警部门调解,调解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交通事故的受害人可以在公安机关交警部门的主持下进行调解,索要汽车修理费。如果无法通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来解决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的,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告知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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