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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遭窃停车场是否要承担责任

财产损害赔偿 2023-06-17 10: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被盗的机动车辆肇事的,车辆所有人一般不需要承担责任。因为盗窃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应当由盗窃人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五条
    盗窃、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与机动车使用人不是同一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与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连带责任。

    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 车辆被盗后,盗窃人开车肇事的,车主不担责。盗窃、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如果构成犯罪的,肇事者还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五条
    盗窃、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与机动车使用人不是同一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与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连带责任。
    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 车辆被人偷去犯罪的,车主不需要负责,盗窃、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与机动车使用人不是同一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与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五条
    盗窃、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与机动车使用人不是同一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与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连带责任。
    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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