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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脸上留下疤痕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6-17 14: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车祸留疤痕可以先和对方责任人协商赔偿,协商不成可以申请有关组织调解或者仲裁,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同时因疤痕受到严重精神损害的,还可以请求对方承担精神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 车祸留疤痕的,肇事者应赔偿伤者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如果伤者因疤痕导致毁容而造成精神损害的,还应该赔偿其整容费、术后修复费和精神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人身的财产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车祸受伤导致面部留疤的,其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其中医疗费赔偿=挂号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天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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