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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犯罪罚金在哪里交

行政处罚 2023-06-17 14: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刑事案件罚金去哪里交
    1、罚金应该到作出判决的法院缴纳。罚金,是指法院判处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因此,罚金的收取由法院来进行。在缴纳罚金前,可以先与承办法官联系,也可以直接持判决书,到法院的诉讼费用交纳窗口办理罚金缴纳。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
    【罚金的缴纳】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第五十二条【罚金数额的裁量】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二、罚金的数额有哪些种类
    1、无限额罚金制,即由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自由裁量罚金的具体数额;
    2、限额罚金制,即规定了罚金数额的下限和上限,人民法院需要在幅度内裁量罚金;
    3、比例罚金制,即以犯罪金额的百分比决定罚金的数额;
    4、倍数罚金制,即以犯罪金额的倍数决定罚金的数额;
    5、倍比罚金制。
  • 刑事案件中对犯罪分子所处罚的罚金应当到法院的相关部门进行提交。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 法律分析:判刑后罚金交到作出判决的法院,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第五十二条 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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