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您好律师我买了一个双排座1.5不到三年的发动机坏了厂家不给保修怎么办

消费者维权 2023-06-17 16: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先向车辆厂家投诉,要求尽快修复自己的车辆,让厂家帮助解决;如果依然无法修复,可以依据新的汽车三包法,向4S店要求退、换车辆或部件。  
    1、新的汽车三包法规定,如下情况可以退、换车。
      
    2、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了两次修理,严重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排除或者又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  
    3、发动机、变速器累计更换2次后,或者发动机、变速器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发动机、变速器与其主要零件更换次数不重复计算。
    汽车三包规定,即法律依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第五章 三包责任
    第十七条
    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限不低于3年或者行驶里程6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限不低于2年或者行驶里程5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
    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计算。
    第十八条
    在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内,家用汽车产品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凭三包凭证由修理者免费修理(包括工时费和材料费)。
    家用汽车产品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发动机、变速器的主要零件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以选择免费更换发动机、变速器。
  • 法律分析:消费者可以先和经销商进行协商,通过车辆的厂家对店进行投诉,由厂家来帮助解决,或者向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如果以上途径都没有办法解决实际问题,消费者可以选择仲裁或诉讼方式进行维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三条 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但消费者在购买该商品或者接受该服务前已经知道其存在瑕疵,且存在该瑕疵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除外。
    经营者以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或者其他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状况的,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质量与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
  • 法律分析:汽车在保修期内,发动机出现问题可以找汽车厂家进行维修。刚买的汽车发现有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凭三包凭证、购车发票,由销售者负责更换或退货。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十八条 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温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