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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发生后第二天在网上备案,还有效吗?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6-17 17:3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的备案流程是报警后由交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勘查,交管部门最后根据双方当事人在交通事故当中的违法行为及过错程度制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同时进行存档备案,有违法行为的交管部门可直接进行行政处罚。交通事故之后,交警要备案是指在发生交通事故,交警要将报警方式、时间,报警人姓名、联系方式、发生或者发现道路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情况、车辆类型、车辆号牌号码等相关情况记录在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一)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二)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三)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四)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五)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 交警队备案之后,对自己一般没有什么不利的影响。
    交通事故备案意思就是交通事故发生后,可以事后报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并决定是否受理。交通事故备案应登记报警方式、时间,报警人姓名、联系方式,电话报警的,还应当记录报警电话,发生或者发现道路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及其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警的,应当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并记录下列内容:
    (一)报警方式、时间,报警人姓名、联系方式,电话报警的,还应当记录报警电话;
    (二)发生或者发现道路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
    (三)人员伤亡情况等。
    报警人不报姓名的,应当记录在案。报警人不愿意公开姓名的,应当为其保密。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六条 公安机关及其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警的,应当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并记录下列内容:
    (一)报警方式、时间,报警人姓名、联系方式,电话报警的,还应当记录报警电话;
    (二)发生或者发现道路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
    (三)人员伤亡情况;
    (四)车辆类型、车辆号牌号码,是否载有危险物品以及危险物品的种类、是否发生泄漏等;
    (五)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的,还应当询问并记录肇事车辆的车型、颜色、特征及其逃逸方向、逃逸驾驶人的体貌特征等有关情况。报警人不报姓名的,应当记录在案。报警人不愿意公开姓名的,应当为其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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