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在提交离婚诉讼材料时,应提交哪些材料?

起诉离婚 2023-06-17 23: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诉讼中要提交如下材料:
    1、证明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例如,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子女出生证等;
    2、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状;
    3、证明财产、债务相关经济纠纷的证据;
    4、离婚诉讼中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提交离婚诉讼需要的材料有:
    1.离婚起诉书一式三份;
    2.结婚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式三份;
    3.当事人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一式三份;
    4.涉及子女抚养权须提交子女出生证明或亲属关系证明;
    5.涉及财产争议须提交经过公证的对财产拥有合法权的有关证明。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一、写离婚诉讼要什么材料
    1、写离婚诉讼要以下材料:
    (1)离婚起诉书一式三份;
    (2)结婚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式三份;
    (3)当事人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一式三份;
    (4)涉及子女抚养权须提交子女出生证明或亲属关系证明;
    (5)涉及财产争议须提交经过公证的对财产拥有合法权的有关证明;
    (6)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快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起诉程序是什么
    离婚起诉程序如下:
    1、想要离婚的一方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符合受理条件的法院受理立案;
    3、立案后法院向被告送达起诉状,被告在法定期限内答辩;
    4、法院安排开庭审理;
    5、法院作出判决。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宝鸡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